作者:卿尚兵
无知的暴露,这个概念来源于日本法学家浜田寿美男。这一概念的思路是,如果嫌疑人不晓得真犯理所当然应当知晓的重要事实(例如,完全不知作案时使用的特殊凶器的形状),哪怕他做了有罪供述,那么此人有可能不具有犯罪的体验,即是无辜的人。
早期用以分析论证“无知的暴露”理论的是日本一起幼女强奸杀人案——足利案件。
1990年5月12日傍晚,跟随父亲来到足利市的弹珠游戏厅的4岁女孩M失踪,第二天早晨在离游戏厅不远的河岸地发现了其尸体。死因是压迫颈部导致的窒息,尸体全裸,服饰除一只凉鞋以外都被发现在周围的河边和河中。在河中发现的“半袖内衣”上附着有疑似犯人精液的体液。
经侦查,最终锁定了重点嫌疑人,幼儿园巴士司机S。经过长时间的跟踪,警方取得了沾有S精液的纸巾,进行了当时还不成熟的DNA鉴定,鉴定的结果是S的精液与附着在M半袖内衣上的精液一致。1991年12月1日早晨,警察将S挡获,在以后的多次调查中,S时而否认作案,时而承认作案。1993年7月7日在第11次公审中S被判处无期徒刑。直至2009年5月8日,由辩护方和检察院分别指名的2名鉴定人均报告出S的DNA型与犯人的不一致,也就是,原来的DNA鉴定是错误的。同年6月4日,过了17年后,S被无罪释放。
DNA的鉴定错误先按下不表,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保存了对S的审讯录音带,包括警察审讯和检察审讯,共有10多盒。当时的辩护团队(浜田寿美男参与其中)根据这10多盒录音带提出了S并非真正的作案人的辩护意见,事后看来,这一辩护意见是正确的。
而推导出S并非真正的作案人的依据即是“无知的暴露”。
根据S的有罪笔录,S在弹珠游戏厅引诱被害人,到了河堤,横穿宽阔的体育公园,体育公园边上有茂密的草丛和芦苇,他带着小女孩要穿过这片草丛和芦苇,到达作案地。
回到案发现场,S必然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比如体育公园很宽阔,没有可以隐蔽的地方,S如何提高警觉,防止被周围的人发现;
比如被害人是4岁的幼儿,应该是其父母也很难招架的年龄,S如何劝说她顺从;
比如作案地有茂密的草丛和芦苇,S如何一边带着被害人一边拨开这些障碍艰难前行。
在S的有罪供述里,上面这些应该存在的困难统统没有,S从来没有对路人产生过警觉,也没有和小女孩说过话,甚至在茂密的草丛和芦苇丛里,也是一路平川。
如果这一系列工作进行顺利的话,或许可以证明S的“无知的暴露”,也即S并非真正的犯人。
令人遗憾的是,浜田教授当初提出的这些辩护意见并未被法庭采信,致使S被错关了17年。
因此而被错关的,又何止一个S,我们来看看中国司法史上一个著名的案例,安徽赵新建强奸案。
1998年8月7日凌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邢庄村一17岁少女被杀害,凶案现场因有该庄村民赵新建的衣物、拖鞋,赵新建被立案侦查,最终被判死缓,直到8年后真凶再现,赵新建的冤情才得以昭雪。
该案的真实情况是,真凶李某先翻墙进入赵新建家盗窃了他的衣物、拖鞋,后将衣物、拖鞋放置在作案现场,扰乱了警方视线。
赵新建遭受了残酷的刑讯逼供,供述了如下的作案细节。
1、赵新建与被害人案发当晚发生过对话。“我拍拍她的胳膊,她醒了,坐起来,问谁,我说我,她问我你来弄啥,我说来找你的。这时候她就伸手拉电灯,我看她拉灯,我也去拉。两个人拉,电灯绳子就被拉掉了。这时她就说你可走?我说我不走。她又说你不走我喊俺妈。她张开嘴就要喊出声来,我就用右手捂住她的嘴......”
2、一次供述中,赵新建声称为了防止被害人惊醒后开灯,作案前先把电灯线弄断:到东屋南边去找个白玻璃瓶,就地找个砖头把瓶砸烂,怕人听见,就趁着她家骡子乱蹬地的时候砸......我拿一块玻璃碴返回屋割断灯线......玻璃碴又被我放在东屋南侧,与其他瓶碴放一块儿......杀死了人走时从院子里西边鸡窝边找了块小塑料布,把砸碎的瓶碴都包在一块儿走的。
3、办案人员问赵新建是怎么回家的。赵新建说,我翻墙回家的。
赵新建之所以要“供述”拉断了电灯线、翻墙回家,是为了和现场电灯线断掉和赵新建围墙上有脚印相吻合。
但,被害人被害当晚其父母、爷爷奶奶就住在隔壁,夜深人静,强奸之前怎么可能发生如此多客气的对话?砸烂玻璃瓶要趁着骡子乱蹬,怎么能掌握好节奏?回自己的家为什么要翻围墙回去?
赵新建没有作案的实际体验,但是在刑讯之下,他必须讲述成自己好像真的体验过的那样。加上警察的提醒(比如电灯线断了、围墙有脚印等),辅之以自己的想象力,成为了最终的有罪笔录。
即便是这样,这份有罪供述暴露出的赵新建对作案经过的无知也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无辜的人承受压力到一定程度才会做有罪供述,此时长期与之作战的警察对有罪供述往往会深信不疑。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深挖有罪供述背后的“无知的暴露”,往往会有不小的收获。
正如浜田教授所言,我们需要沉浸于案发的“现实的时空间”里,仔细梳理出案件进行的某个时间点上,一个人能知晓什么又不能知晓什么;在某一天的审讯中,嫌疑人和审讯员知道什么又不知道什么;在“看得见的东西”和“看不见的东西”编织而成的事件中,人们必然会采取的行为或不可能采取的行为到底是什么。
去深刻理解那些身在事件当中的人们,也许,案件里的无知就会暴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