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在建筑与房地产项目(包括宗地开发、成片危改小区开发和单项开发)上提供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房地产公司组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与监督,房地产项目融资,商品房预售与销售,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处理,诉讼与仲裁等业务。东卫能够以专业水准向当事人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 创设公司阶段
(1)代表委托当事人拟定合作计划,策划合作方式,工作模式,公司架构等;
(2)代表或协同当事人参加与合作伙伴的谈判,草拟公司创设文件,包括合同、公司章程及有关合作的其他协议文件;
(3)协助当事人准备公司报审文件,并可代办公司报批业务。
● 土地使用权取得阶段
(1)征用土地的,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法律文件,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面的协议、合同等;
(2)国有土地出让的,协助当事人办理土地评估、确定地价、签署出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等;
(3)国有土地转让的,起草、审核土地转让协议,协助办理土地评估、确定地价及协助当事人明确税费负担等。
● 拆迁阶段
(1)协助当事人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当事人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协助当事人向拆迁管理部门报送文件档案。
● 工程建设阶段
(1)协助当事人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
(2)起草、审核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主要单项、分项工程分包合同,要材料、机电设备等采购合同或招标文件;
(3)监督工程及设备合同的履行,代表或协助当事人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 房地产经营阶段
(1)销售阶段
a、为当事人草拟、审核预售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b、为当事人报批预售许可证进行文件准备,包括草拟、制定协议书,管理公约等;
c、协助当事人与销售代理商签订代理销售协议,以及与广告商等的协议;
d、安排签署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
e、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上述合同文件;
f、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
g、代办预售登记手续;
h、协助物业交付工作;
i、代办产权手续,代理支付税费等。
(2)出租阶段
a、草拟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b、为租务客户双方提供相关咨询;
c、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审定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
d、根据客户要求参与租务谈判;
e、安排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提供律师见证;
f、代办租赁登记等手续。
(3)抵押融资方面
a、代理当事人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b、代理或协助当事人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双方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c、协助当事人准备向贷款方的报送文件;
d、代办抵押登记手续;
e、协助当事人办理抵押权解除手续;
f、协助或代理当事人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一系列处置所需的法律文件。
● 物业管理阶段
(1)协助当事人组建物业管理公司或选定物业管理公司或选聘物业管理顾问公司,草拟有关物业公司组建创设合同、章程、协议书、委托管理合同等文件;
(2)为物业管理公司或待管物业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协助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4)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产权人大会,建立业主管理机构,构建物业管理公司与全体产权人及其代理人的法律关系;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中的各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