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Classic case

央视大火案

发布时间: 2022-06-08 16:21:45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又称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特大火灾。北京市消防中心调动16个中队、54辆消防车赶赴救灾,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市长郭金龙赴现场指挥救援,大火于翌日凌晨救熄。造成一名消防官兵牺牲,形成的损失达5亿元。2010年5月10日,大火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一审宣判。首批21名被告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3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火灾事故主要责任人、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获刑最重,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为徐威联系购买烟花的北京大新恒太传媒公司总经理沙鹏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东卫所组成顾永忠、陈卫东、郝春莉、张世国、戴福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为其中的三名被告人辩护。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