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卿尚兵
关于认知突围,最近有了一些新的收获,是从重温一个故事开始的。
这个故事叫王戎识李。
王戎7岁时,和一群小朋友一起玩,看见村子外的道路上有一颗李子树,树上结满了李子。看见李子,其他小朋友蜂拥而上爬上树,而王戎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有人问王戎为什么不去摘李子,王戎回答道:“这棵树长在大路边,结满了李子,居然没有人摘,那这李子一定是苦李子,不能吃。”
果然,那李子苦极了,小朋友纷纷将其扔在地上。
我原先读这个故事的时候,觉得王戎也有赌的成分,仅凭李子树长在大路边,就敢断定李子是苦李子?这未免也太草率了。
直到这个夏天,我发现小区里种植了五株杨梅,杨梅快成熟时,树上挂满了大娘。除了树尖高处还有零星几颗红的,其他杨梅在将红未红时已然灌进大娘孙儿孙女的嘴里了。
我突然就理解了那个7岁的少年,由衷地敬佩王戎,并毅然决然加入到大娘的队伍中,由此节约了一个星期的水果钱。
王戎太了解人性了,他断定李子是苦李子,不仅仅是因为它长在大路边,是无主物,而且是深刻地理解人类对无主物的那种狂热。
无主物之于人类(尤其是大娘),少吃一点都是莫大的损失,杨梅未见一颗红透了的,怎么可能还有满树的李子?
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只看见路边一颗李子树),如何做出决策(去摘李子还是不摘)?这是摆在王戎和其他小朋友面前的一道题目,对人性的充分把握把王戎与其他小朋友区分开来。
在很多性侵案件中,信息也是不充分的,甚至是矛盾的(比如被害人指控嫌疑人,嫌疑人不认罪),如何做出决策,才能不枉不纵,合乎公平正义?这也是摆在法律人面前的一道题目。
答案和王戎的决断是一样的,认知突围,对人性有充分把握。
我们来看一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
2013年7月8日15时许,王乙带着弱智的孙女王甲(被害人,2001年12月出生,多年不说话)到同村被告人王某某家。王某某趁王乙到菜园摘菜时,将留在其家中的王甲奸淫。王某某正穿裤子时,被返回的王乙推窗发现并责骂。2日后,王甲的父亲得知此事并报案,王某某被抓获。
此性侵案信息极不充分,概括如下:
1、被害人是一名多年未曾说话的智障幼女,不能表达自己被奸淫的情况,故本案无被害人陈述这一直接证据;
2、案发2日后被害人亲属才报案,故未能提取到直接指向被告人作案的客观性物证;
3、没有目击证人证实被告人奸淫被害人的作案过程;
4、被告人虽在侦查阶段承认作案,但后翻供,否认奸淫的关键情节。
如何判决?无罪的观点认为,本案只有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传来证据),被告人后期否认,控方指控强奸罪证据不足,应当宣判无罪。
法庭最终认定其有罪,最重要的理由是王某某到案的过程——王乙到王某某家菜地摘菜,将孙女王甲留在王某某家,约半小时后返回王某某家时,发现该房屋前后门都关着,拉开王某某卧室窗户后,看见王某某、王甲站在床尾,王某某正在穿裤子,遂当场指责王某某强奸。王某某当即道歉并请求王乙不要声张。王某某的嫂子余某某碰巧路过,听闻后亦当面责骂王某某。当晚,王某某本人及其兄王某绍先后找到王乙的弟媳刘某某,求其帮忙私了此事。2日后,刘某某将此事告诉其子王丙,王丙又告诉王甲的父亲王丁,王丁遂报案。随后,王某某被抓获归案,并在侦查初期供认了奸淫事实。
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的发案、破案过程自然,符合常理,指向明确,具有可信性。
延伸一下,就是,法官太了解人性了,他知道,王某某如果是清白的,是被诬陷的,他就不会一而再,再问三地在众人面前请求私了,而应该愤然反抗,甚至主动报警,请求警方还以清白。
案发过程的重要性同样体现在洗刷冤屈中。
1995年5月31日,哈尔滨南岸区一饭店女老板郭淑兰到南岸区公安分局报案,控告张金波强奸,而张金波正是该分局的一名管片民警。郭淑兰指控张金波在1995年3月至5月期间3次强奸了她,同时其儿子的女友也提供了证言,证实目睹了强奸的过程。1999年4月22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张金波强奸罪成立,判决张金波有期徒刑十年。后经张金波不断申诉,2006年12月,黑龙江高院宣判张金波无罪。
抛开案件当中的不当干预,该案的案发过程可谓漏洞百出。
1995年3月,作为辖区的管片民警,张金波发现片区内某门面房在装修,张金波对装修工人说必须办暂住证,该门面房的主人正是郭淑兰,后郭淑兰连续三次托人请张金波吃饭,提起自己亲戚是市公安局领导,张金波均未理睬。
1995年5月12日,张金波巡逻到郭淑兰饭店,看见郭淑兰几人正打麻将,认为其在赌博,一把将麻将下的毯子拢起来,郭淑兰扑过来抢,双方发生争执。张金波要求聚众赌博的郭淑兰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处分,郭淑兰拒绝,后非常愤怒的张金波将涉嫌“伤害在逃”的郭淑兰的儿子带回派出所。郭淑兰带人随后赶到派出所,扬言公安局大领导是她家亲戚,必须报仇。
随后就发生了郭淑兰控告张金波强奸的事件。
事后来看,该案的发案、破案过程蹊跷,不自然,不符合常理,被害人的陈述不具有可信性。
延伸一下,就是,一审、二审的法官、检察官太不懂人性,他们被一个心思恶毒的女人稍用计谋就给算计了。
在审查判断性侵案时,认知突围有多种方法,但最重要的突围就是认真审查判断到案的过程。
到案过程不是所谓的证据,但对到案经过的论证与分析自始至终贯穿着人性的考量,它不是证据,却高于证据,就像王戎识李,人们对无主物的狂热追求,不是眼前的实体,却能对实体作出准确的评判。